船用燃料油 (GB 17411-2015) 国家标准《船用燃料油》由624(国家能源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人:龙化骊 、项晓敏 、忻时威 、胡晓微 、宋艳媛 。
此标准规定了由石油制取的船用燃料油的分类和代号、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安全。
此标准适用于海[洋]船用柴油机及其锅炉用燃料油。符合此标准的燃料油也适用于同样或类似制造的固定式柴油机和其他船舶用机械。
此标准规定了用于船舶的4种馏分燃料油和6种残渣燃料油。其中馏分燃料 DMX 供柴油机应急 时使用。
注1:就此标准而言,“石油”这个术语包括沥青砂油和页岩油。
注2:船用燃气轮机燃料技术要求在 GB/T29114 [1]中作了规定。
注3:此标准中“海[洋]船”指 GB/T7727.12008 [2]中3.1:适宜于在海洋区域航行的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