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GB 14287.4-2014) 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15(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防火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宁波习羽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沈阳斯沃电器有限公司、福建俊豪电子有限公司。
起草人:丁宏军 、高伟 、张颖琮 、李小白 、曹振等 。
GB 14287的此标准规定了故障电弧探测器的术语与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此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10 kW及其以下电气线路中安装使用的故障电弧探测器。其它装置中使用的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的故障电弧探测器,以及其它环境下具有特殊要求的故障电弧探测器,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适用于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