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GB 30000.21-2013) 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控制所、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起草人:张园 、王华 、刘伟 、王娜等 。
GB 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具有呼吸道或皮肤致敏性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说明、分类标准、判定逻辑、标签。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呼吸道或皮肤致敏性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分类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