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音乐作品编码 (GB/T 23733-2009) 国家标准《中国标准音乐作品编码》由TC4(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等。
起草人:邵珂 、沈正华 、刘植婷等 。
此标准规定了中国标准音乐作品编码的结构、编码对象、管理维护机构、分配规则以及与中国标准音乐作品编码相关的元数据。此标准适用于完全由声音汇集而成的抽象的智力或艺术创作。此标准不适用于音乐作品的表现形式或其载体形态。音乐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载体形态应当归属其他专门的标识系统。注册中国标准音乐作品编码与版权登记不具有同一性,也不自然成为提供音乐作品知识产权的法律凭证。中国标准音乐作品编码的使用指南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