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器材术语 (GB/T 16662-2008)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器材术语》由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水排水设备分会、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华明九 、姜文源 、徐凤等 。
此标准规定了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和器材,包括卫生器具,水嘴,加压、调节和贮存设备,加热贮热设备,地漏,检查井,建筑水处理设备,游泳池、游乐池设备,冷却设备,水景设备,雨水利用设备,管材,管件,阀门,计量、检测仪表等方面的专用术语。此标准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和器材的专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