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作物种子 第2部分:油料类 (GB 4407.2-2008) 国家标准《经济作物种子 第2部分:油料类》由TC37(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湖北省种子管理站、四川省种子站、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江苏省种子站、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辽宁省种子管理局、河南省种子管理站。
起草人:梁志杰 、聂练兵 、肖国锋 、詹根印 、金石桥 、季广德 、柏 。
GB 4407的本部分规定了油菜(Brassica napusL.)、向日葵(Helianthus annuus L.)、花生(Arachis hypogaeaL.)和芝麻(Sesamum indicum L.)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上述所提及的油料类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