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 5296.3-2008) 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由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宝洁(中国)有限公司、联合利华股份有限公司、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和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寒洲 、陈洪蕊 、焦晨星 、张昱 、闫峻 、姜宜凡 。
GB 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化妆品销售包装通用标签的形式、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