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原电池和蓄电池在运输中的安全要求 (GB 21966-2008) 国家标准《锂原电池和蓄电池在运输中的安全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轻工业电池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相关锂电池厂。
起草人:林佩云 、余章华 、宋杨 、徐平国 、王建 、张清顺 、黄德勇 。
此标准规定了锂原电池和蓄电池的检验方法和要求,以确保电池在运输中(而非回收或处理中)的安全。此标准规定的要求不适用于我国法规或相关法规(见7.3)中有规定可豁免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