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术语 (GB/T 13963-2008) 国家标准《复印机术语》由TC147(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13963-201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东芝泰格信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邝亚明 、陈颂昌等 。
此标准规定了复印机类型、主要操作过程、功能和技术部件等方面的术语共391 条。此标准适用于复印机标准制定、技术文件编制、教材和书刊编写以及文献翻译等。注: 此标准中方括号[ ]内的词为可省略词;圆括号( )内的词除作说明外,为前者的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