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 (GB 14746-2006) 国家标准《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上海自行车研究所、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永华车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阮志诚 、李炳忠 、李骏奇 、张承斌 、王旭华 。
此标准规定了四岁至八岁年龄段的儿童自行车的术语和定义、及其部件在设计、装配和测试方面的安全和性能的要求,以及试验方法。也对儿童自行车的使用和维护说明提出了一些指导准则。
此标准适用于鞍座的最大高度大于435mm,而小于635mmm的、凭借作用于后轮的驱动机构骑行的儿童自行车。
此标准不适用于进行特技骑行的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