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48-2006) 国家标准《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由TC181(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全国畜牧兽医总站。
起草人:徐百万 、李秀峰 、陈国胜 、辛盛鹏 。
此标准规定了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销毁、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要求。此标准适用于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经检验对人畜健康有危害的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国家规定的其他应该进行生物安全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