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有色金属 (GB 16487.7-2005) 国家标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有色金属》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已被标准 GB 16487.7-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所。
此标准规定了进口废有色金属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有色金属 (GB 16487.7-2005) 国家标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有色金属》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已被标准 GB 16487.7-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所。
此标准规定了进口废有色金属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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