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电压1 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性能、试验和定额----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 (GB/T 12747.1-2004) 国家标准《标称电压1 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性能、试验和定额----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由TC45(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12747.1-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西安电力电容器研究所。
GB/T 12747的本部分适用于专门用来改善标称电压为1kV及以下、频率为15Hz~60Hz的交流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本部分也适用于在电力滤波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滤波电容器的附加定义、要求和试验在附录A中给出。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容器;——标称电压1kV及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运行频率40Hz~24000Hz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串联电容器;——电动机用电容器及其类似者;——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在电力电子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用于荧光灯和放电灯中的小型交流电容器;——抑制无线电干扰的电容器;——用于各种电气设备中并作为其部件的电容器;——在叠加有直流电压的交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仪用互感器、熔断器等,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