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8-2003) 国家标准《化工产品采样总则》由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此标准规定了化工产品采样术语及定义、采样目的、采样基本原则、采样方案、采样技术、采样安全、采样记录和采样报告、样品的容器和保存、计量一次采样检验等。此标准适用于化工产品采样。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8-2003) 国家标准《化工产品采样总则》由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此标准规定了化工产品采样术语及定义、采样目的、采样基本原则、采样方案、采样技术、采样安全、采样记录和采样报告、样品的容器和保存、计量一次采样检验等。此标准适用于化工产品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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