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氟、氯、溴离子和硝酸根、硫酸根含量的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 (GB/T 5009.167-2003) 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氟、氯、溴离子和硝酸根、硫酸根含量的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吉林省长春市卫生防疫站。
此标准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氟、氯、溴离子和硝酸根、硫酸根含量的测定方法。此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氟、氯、溴离子和硝酸根、硫酸根含量的测定。本方法的检出限为:F0.01mg/L,Br0.01mg/L,Cl0.01mg/L,NO0.025mg/L,SO0.025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