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此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此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此标准执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此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此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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