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和近海装置用电工产品的额定频率 额定电压 额定电流 (GB/T 4988-2002) 国家标准《船舶和近海装置用电工产品的额定频率 额定电压 额定电流》由604-2(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4988-2016(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船舶和近海装置用电工产品的额定频率、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值。此标准适用于船舶和移动式及固定式近海装置用的电工产品。其电工产品包括可靠固定及永久连接的动力、照明、电热、炊具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和通信、导航设备的外部通用供电电源装置;电工仪表;在安全电压下工作的移动电动工具及移动照明器件和设备等。此标准不适用下列情况:a)设备内部专用的供电电源及连接于这些电源的器件和部件;b)热继电器的热元件和熔断器的熔断体(对额定电流参数);c)发电机的励磁设备;d)专用设备和电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