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地区车间空气中一氧化碳职业接触限值 (GB 18554-2001) 国家标准《高原地区车间空气中一氧化碳职业接触限值》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青海省职业病防治院。
此标准规定了海拔2000m以上高原地区车间空气中一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和监测方法。此标准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上高原地区的各类工业企业。
高原地区车间空气中一氧化碳职业接触限值 (GB 18554-2001) 国家标准《高原地区车间空气中一氧化碳职业接触限值》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青海省职业病防治院。
此标准规定了海拔2000m以上高原地区车间空气中一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和监测方法。此标准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上高原地区的各类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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