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设备和系统 标牌 电源标志 (GB/T 18122-2000) 国家标准《视听设备和系统 标牌 电源标志》由TC242(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此标准适用于音频、视频、电视和视听工程领域的电子设备及系统,特别是对使用人员无需进行技术培训的设备。此标准仅适用于使用不超过单相250V交流电压或不超过50V的直流电压、通过插头和插座连接电源的设备。某些设备可能适用于多种电源电压和频率。其中一些设备用户必须作些调整以适应特定的电源,另一些设备无须作调整就可在一个很宽的电源范围内工作或对两种或多种电源有自动调节能力。此标准的目的是规定这些设备的标志方法以及指明手动或自动的调节方法。此标准中规定的标志与IEC相应安全性标准规定的标志要求没有矛盾,而是作为它的补充。目的是帮助用户获得满意和可靠的设备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