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传真终端的安全能力 (GB/T 17788-1999) 国家标准《三类传真终端的安全能力》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电信传输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两个独立的可用于传真文件安全传送的技术解决方案:在ITU-T建议T.30和T.30增补1(1997年版)附录A和附录G中描述的基于HKM/HFX40算法的解决方案;在ITU-T建议T.30和T.30增补1(1997年版)附录B和附录H中描述的基于RSA算法的解决方案。此标准可为安全传真终端的研究、设计、生产和使用提供参考和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