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 产品数据的表达与交换 第32部分:一致性测试方法论与框架:对测试实验室和客户的要求 (GB/T 16656.32-1999) 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 产品数据的表达与交换 第32部分:一致性测试方法论与框架:对测试实验室和客户的要求》由TC159(全国自动化系统与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59SC4(全国自动化系统与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数据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一致性测试技术及便于测试实验室和客户采用这些技术的方法,并规定了在一致性评价过程当中测试实验室和客户的职能以及双方需要达成的协议和对双方的要求。此标准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对测试实验室和客户在一致性评价过程中的一般要求;--包括协议实现一致性声明(PICS)和协议实现的测试补充资料(PIXIT)在内的技术和管理信息的交换;--测试实验室和客户为达成协议的如下项目的商议过程:a)被测实现(IUT)的定义;b)采用的抽象测试方法和抽象测试套件;c)执行一致性测试的条件;--对于用来证明一致性测试结果的测试报告的结构和内容的要求。此标准的范围不包括以下内容:--对在一致性评价过程中客户和测试实验室之间出现的技术争议问题的解决;--附加给一致性日志和一致性测试报告的诊断信息的产生;--对GB/T16656(ISO10303)应用协议实现的一致性测试没有作出规定的任何方面;--认证和测试实验室的认可过程。注:对测试实验室和客户有关认证的要求见附录D。关于认可和认证组织的职能见GB/T16656.31的附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