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医用诊断X射线源组件和X射线管组件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1-1997)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医用诊断X射线源组件和X射线管组件安全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被标准 GB 9706.228-202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北京万东医疗装备公司。
此标准适用于医用X射线设备(包括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所规定的医用诊断X射线源组件、X射线管组件及其部件,并对其与GB 9706.3或IEC 601-2-15所规定的高压发生器组装在一起的也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