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GB 16424-1996) 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由450(应急管理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已被标准 GB 16423-2006(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冶金部环保研究院。
此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矿山井巷、地下开采、运输和提升、通风防尘、电气设施、防排水、防火和灭火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及工业卫生要求。此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设计、建设和开采。此标准不适用于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的矿藏的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