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发酵法) (GB 1917-1994) 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发酵法)》由TC11(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 10621-2006(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北京酿酒厂。
此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发酵法)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此标准适用于以发酵法生产酒精过程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经水洗、净化、干燥、冷却、加压而制得的用钢瓶或贮罐(车)充装的液体二氧化碳。本品主要用于碳酸饮料,也可用于食品加工、食品保鲜及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