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九部分:对高频介质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 (GB 5959.9-1989) 国家标准《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九部分:对高频介质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由TC121(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 5959.9-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辽宁电子设备厂。
此标准规定了对高频介质加热设备安全的特殊要求。此标准适用于频率为1~300MHz、输出功率大于50W的高频介质加热设备。该设备包括高频发生器和介质加热器,并根据需要还可包括必要的机械装置。该设备可在自然气氛和保护气氛(例如惰性气体或真空)中,对诸如塑料、木村、橡胶、织品、玻璃、陶瓷、纸、食品等半导电或非导电材料进行热合、软化和干燥等热加工。此标准应与GB 5959.1配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