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范 第9部分: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DB22/T 486.9-2024) 主管部门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提出部门为推荐性,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DB22/T 486.9-2024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范 第9部分: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标准号
DB22/T 486.9-2024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2024-11-27
实施日期
2024-12-27
标准类别
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