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44/ 2462-2024)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本文件适用于水产养殖单位的养殖水面30亩及以上的池塘养殖,以及工厂化养殖等封闭式水产养殖1)的尾水排放管理。水产养殖单位的养殖水面小于30亩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管理参照本文件执行。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44/ 2462-2024)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本文件适用于水产养殖单位的养殖水面30亩及以上的池塘养殖,以及工厂化养殖等封闭式水产养殖1)的尾水排放管理。水产养殖单位的养殖水面小于30亩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管理参照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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