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监测规范 (DB61/T 1741-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行业分类所属采矿业。
起草单位:陕西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陕西北斗环境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陕西煤田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陕煤陕北矿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徐友宁、曹满红、陈华清、李成、贾少杰、曲少东、董起广、柯海玲、彭捷、邢涵、牛文斌、葛磊、张熊猫、杨敏、赵阿宁、孙魁、刘瑞平、赵杰、贺帅军、张林辉、庞巧、姜泽玉、张小萌。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生态监测的总体要求、矿山地质灾害监测、含水层监测、地形地貌景观监测、土地损毁及复垦成效监测、生态状况监测以及监测成果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境内新建、生产及闭坑矿山生态监测工作。政策性关闭矿山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可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