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占道施工公安 交通管理审查规程 (DB5117/T 87-2023) 主管部门为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达州市公安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真、刘波、彭琳杰、杨潇、谢永利、陈健、代漉川、雍汉、鞠色宏、张俊、吴北川、邓棹栩、仇玮玮、赖茂银。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占道施工公安交通管理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流程、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城市道路、普通公路)占道施工涉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