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 乡村数字民宿建设通用规范 (DB1310/T 316-2023) 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中共廊坊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行业分类所属住宿和餐饮业。
起草单位: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廊坊市标准化所、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中共香河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文安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海南省南海大数据应用研究院、微众(廊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河北水岸潮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永清县和义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顺海、何小海、郭睿、高继伟、朱学海、姚鹏、刘朔、米梦凡、罗文龙、张永亮、赵澎涛、李时、王锡术、王淼、周鑫。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数字民宿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要求、场地设施、室内设施、数字化建设、公共服务、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和人员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廊坊市各行政村(街)数字化民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