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1401/T 19-2023) 主管部门为太原市,提出部门为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起草人:马晓彬、高维娜、张鹏宇、张香萍、赵培仁、许晋阳、李 鹏、冯鹏跃、薄 涛、张 斌、王金云、高文敏、聂 媛、任海平、毛 羽、陈雅娟
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管理组织、消防管理体系、消防安全评估、火灾风险管控、巡查检查和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疏散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信息化建设、重点部位管理、预 案制定与演练,以及高层住宅建筑、医疗养老院建筑、餐饮场所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高层民用建筑可以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