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 (DB65/T 4810-2024) 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医院、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昌吉州人民医院、和田地区人民医院、沙湾市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中科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昌敏、杨毅宁、李智伟、罗斌、文红梅、阿力玛斯·吐尔逊、张永萍、李晓勤、王泉、胡美娜、万庆、韩霞、许爱敏、赵炜、李建明、苏云福、范慧、张峰波、施远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