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第4部分: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 (DB5333/T 31.4-2023) 主管部门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起草人:李关艳、赵阳楠、肖志勇、李菲菲、祝春荣、伍林、崔继梅、聂晶、张铨、王佳麒、魏迪莉、杨利军、四碧飞、胡琪。
本文件规定了机关办公用房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权属管理、配置管理、使用管理、维修管理、处置利用管理和监督问责等内容。适用于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第4部分: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 (DB5333/T 31.4-2023) 主管部门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起草人:李关艳、赵阳楠、肖志勇、李菲菲、祝春荣、伍林、崔继梅、聂晶、张铨、王佳麒、魏迪莉、杨利军、四碧飞、胡琪。
本文件规定了机关办公用房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权属管理、配置管理、使用管理、维修管理、处置利用管理和监督问责等内容。适用于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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