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管理工作规范 (DB1406/T 3-2023) 主管部门为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高宇、刘云雁、高立新、李璧、高源、蔚恒瑞、贾一英、桑飞
适用于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行政监督管理检查职责的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经营主体开展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
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管理工作规范 (DB1406/T 3-2023) 主管部门为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高宇、刘云雁、高立新、李璧、高源、蔚恒瑞、贾一英、桑飞
适用于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行政监督管理检查职责的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经营主体开展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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