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6/613-2023) 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徐文帅、杨朝晖、邢巧、吴晓晨、周羽化、胡珊瑚、邱子珂、谢文晶、谢荣富、冼爱丹、宋雅婷、曹小聪、武亚凤、李晨、赵锴、林树勋、符厚佐、刘建卓。
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餐饮服务单位烹饪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也适用于产生油烟排放的食品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本文件不适用于居民家庭烹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