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障碍老年人社区照护服务规范 (DB35/T 2120-2023)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护理质控中心、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老年事业促进会、厦门长庚医院、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起草人:李红、池秋娜、蔡来茵(中国台湾)、晁玥畦、陈晓欢、李娜、林榕、颜缘娇、黄晨杉、徐亦非。
本文件规定了认知障碍老年人的社区照护流程、照护内容与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和居家认知障碍老年人的照护服务,养老机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