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登记电子档案利用规范 (DB14/T 2715-2023)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北京当代档案事务咨询中心、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档案数据中心
起草人:李同钧、薛丽芳、霍桂利、黄琳峰、刘宇琪、张雅丽、王剑锋、李翊铭、崔志桐、刘晓彦、刘佳、马彦、连旭红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档案利用基本要求、利用范围、档案分级、利用权限、利用方式和对信息安全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市场主体登记电子档案的利用管理。
市场主体登记电子档案利用规范 (DB14/T 2715-2023)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北京当代档案事务咨询中心、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档案数据中心
起草人:李同钧、薛丽芳、霍桂利、黄琳峰、刘宇琪、张雅丽、王剑锋、李翊铭、崔志桐、刘晓彦、刘佳、马彦、连旭红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档案利用基本要求、利用范围、档案分级、利用权限、利用方式和对信息安全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市场主体登记电子档案的利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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