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导则 (DB51/T 2969-2022)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大危险源测控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自力、邓利民、张铱莹、袁凡雨、张莺莺、徐涛、朱明、陈丽丽、徐菁潞、黄强、米琴、杨立、李加俊、边瑞、王耀辉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与评估目的、安全风险评估程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以工业企业为主聚集形成的工业园区(集中区),包括在规划、在建、改建、扩建和建成阶段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不适用于本文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