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 温泉标识使用 (DB61/T 1616-2022)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陕西省温泉旅游协会、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天潭温泉酒店实业有限公司、咸阳海泉湾有限公司、陕西华山御温泉有限公司、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陕西中勉投资有限公司、西安温泉产业研究中心。
起草人:党山朝、崔宁、邵梦琦、陈世利、张煜平、乔利利、王珍、李慧、李文秀、 訾鹏军、杨园。
本文件规定了温泉标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标识内容及使用、管理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温泉旅游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