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规范 (DB4403/T 231-2022)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上海华夏邓白氏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国伟、许永茂、杜佳、吕宜亮、潘瑶、马继、张婷。
本文件适用于政府部门组织的对企业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分级活动,也可供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其他方开展信用风险评估活动提供参考。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规范 (DB4403/T 231-2022)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上海华夏邓白氏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国伟、许永茂、杜佳、吕宜亮、潘瑶、马继、张婷。
本文件适用于政府部门组织的对企业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分级活动,也可供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其他方开展信用风险评估活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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