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喷吹用加氢气化洁净煤技术条件 (DB1310/T 259-2021) 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廊坊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汪国庆、周三、张正旺、刘泽龙、方科学、刘明、王奕唯、王蕾、王浩强、徐泽颖、沈晓彦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加氢气化技术生产的高炉喷吹用加氢气化洁净煤
高炉喷吹用加氢气化洁净煤技术条件 (DB1310/T 259-2021) 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廊坊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汪国庆、周三、张正旺、刘泽龙、方科学、刘明、王奕唯、王蕾、王浩强、徐泽颖、沈晓彦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加氢气化技术生产的高炉喷吹用加氢气化洁净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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