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运营服务管理 第4部分:信息安全 (DB3502/T 046.4-2021) 主管部门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厦门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行业分类所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草单位: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厦门未来交通创新研究院、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文杰、王文果、翁明鸿、林少雄、吴珊、沈群红、李钊茜、张晓阳、孙铁、刘浩、张旭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经营者、网约车线下合作机构、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车乘客、网约车管理部门的信息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网约车运营服务管理活动中的信息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