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 (DB32/T 310004-2021)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王茜、张懿华、肖宇、黄蕊珠、王晓浩、陈沁晨、胡鸣、陆维青、田旭东、王晓元、徐圣辰
本文件适用于示范区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示范区范围覆盖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