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32/ 4043-2021)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起草人:邹宏海、张朝晖、张永江、樊祥科、郑浩
本文件适用于养殖水面6.67 hm2以上连片池塘、单个养殖主体水面大于3.33 hm2的池塘以及工厂化等其他封闭式养殖水体水产养殖尾水的排放。
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32/ 4043-2021)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起草人:邹宏海、张朝晖、张永江、樊祥科、郑浩
本文件适用于养殖水面6.67 hm2以上连片池塘、单个养殖主体水面大于3.33 hm2的池塘以及工厂化等其他封闭式养殖水体水产养殖尾水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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