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治疗技术管理 第3部分:血液净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培训规范 (DB32/T 3545.3-2021)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南京鼓楼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血液净化治疗技术管理 第3部分:血液净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培训规范 (DB32/T 3545.3-2021)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南京鼓楼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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