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导则 (DB35/T 2190-2024)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继享、杨净、彭守虎、许翔、吴燕芳、许椐洋、谢逸锋、林靖靖、许敬诚、王应灿、林晨。
本文件规定了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总体要求及收集、运输、卸料与贮存、处置、应急处置、人员防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疫情期间涉疫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