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规范 (DB4403/T 444-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深圳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站)、广东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起草人:黄晓军、刘莉娜、曾志燎、陈丹、孙红斌、李林妙、陈金平、王凯、肖莉春、吴序一、何茜、郑苏群、胡欣元、邓剑锋、卢远宁、俞也频、王超群、邱达 赖、刘国洲。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