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 (DB44/T 2486-2024)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行业分类所属教育。
起草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起草人:袁智、肖艳萍、尧国栋、刘佳彬、吴涓、李松柏、黄永泉、黄建章、张长银、赵远飞、聂广金、陈颖欣、黄枫珊、朱栈、刘凤君、黄子斌、陈成旺、吉彩云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机构建设及管理。本文件不适用网络培训业务,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培训根据需要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