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电动中耕锄草机 技术要求 (DB14/T 1861-2019)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长治市孚斯特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山西省农业大学工学院、山西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山西省农业机械研究院、长治市农业机械研究所、长治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起草人:武正辉、苗 杰、郄占明、郄海鹏、郑德聪、吴海平、周航捷、武东平、徐洪峰、任跃男、严聚仁、秦理平、冯彩霞、郜书毅、贾 可、赵俊雅
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电动中耕锄草机的型号、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杂草根深小于5 cm且电动机功率不大于1 kW的手持式电动中耕锄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