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规范 (DB61/T 1089-2017)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陕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申敏、李江平、魏兴、刘花维、赵江平、张斌、彭少巍
本标准规定了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的内容、方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内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